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更新时间:2019-03-04 19: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1. 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时,需综合考虑月最低工资标准、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2.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计算方式是按小时计算的,具体的工资由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3.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4.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5.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需要注意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1.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若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经双方同意,可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
2. 若企业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是由依法成立的组织派遣的,劳动者应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3.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包含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
4.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和合同期限较短,因此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指的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日均的工作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每周累计的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个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同时和一个或者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