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关于印发《培训就业司2005年工作安排》的函

更新时间:2019-02-16 22: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发布文号:劳社培就司函[2005]1号各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
发布文号: 劳社培就司函[20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根据《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我司制定了《培训就业司2005年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安排,对本地区培训就业工作做出相应安排,并抓好落实。
  请于2月15日前将你厅(局)2005年培训就业工作安排上报我司。
二00五年一月十三日
培训就业司2005年工作安排
  2005年,培训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和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两个落实,两个加强”的要求,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指导中西部地区重点做好再就业和并轨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指导东部地区重点探索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指导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区做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工作。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00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00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简称“95146”);全年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400万,参加创业培训3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00万,职业技能鉴定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实现规模增长20%,培养15万新技师。  一、充分发挥再就业政策的效应,全面完成“95146”目标任务
  (一)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努力增加就业岗位。一是一季度将2005年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省(市区),指导和督促各地逐级分解,层层建立目标责任。二是对各地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继续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体系和监督机制。三是上半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发展信息产业、旅游业、美容美发业、室内装修及物业管理等行业促进就业的措施;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联合制定并实施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专项计划。四是用好用活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灵活就业的发展,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
  (二)充分发挥再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一是督促各地加大再就业政策落实力度。逐省排查,对重点城市开展政策督导,及时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的新问题,完善政策操作办法。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对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继续实行按季通报。三是继续推动解决政策难点问题,在100个城市建立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和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的同时,指导各地全面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推动主辅分离政策落实。四是协调财政部完善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一季度指导各地制定再就业资金使用计划,制定中央资金分配方案,二季度初,分配下拨中央资金。指导督促各地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并于二季度将资金拨付到位。指导各地开展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切实加强再就业优惠证管理。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政策和资金的行为。
  二、积极稳妥推进并轨工作,抓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一)积极稳妥推进并轨。一是按照2005年基本完成并轨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未完成并轨地区的工作指导。一季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汇总制定并轨工作实施方案参考要点,逐省指导制定并轨方案和工作时间表。在并轨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同步推进中央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工作。二是配合做好吉林、黑龙江两省试点工作。三是继续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和代缴社会保险费。指导各地继续采取月度统计、季度分析、重点监控、处理群众来信等工作手段,巩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成果。四是抓紧研究并轨后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和工作思路。
  (二)开展再就业政策效应检查评估,研究就业政策的延伸扩展问题。上半年,指导各地并组织各部门自行开展总结评估工作。三季度国务院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评估调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就业政策的延伸和扩展问题,提出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四季度,部署下一阶段就业工作。
  (三)推动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试点工作,指导推动解决“三难”就业问题。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妥善解决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问题试点工作,重点做好试点过程中的再就业工作。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多渠道探索解决集体企业职工再就业及相关问题。二是会同有关部门跟踪了解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和困难群体等“三难”问题,结合总结地方经验,研究提出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特别支持的具体措施。
  三、强化人本服务,全面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
  (一)全面推进人本服务,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在年初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在继续做好“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工作基础上,突出做好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稳定困难群体的再就业。指导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促进更多的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二是在春节后组织实施“春风”行动,开放一批公共职介机构,推荐一批诚信民办职介机构,表彰一批优秀民办职介机构,打击一批非法职业中介组织,为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提供良好环境和服务。三是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免费就业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成果等工作,建立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制度。四是加强就业服务专业化建设,培养职业指导员、职业信息分析员和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队伍。五是通过制定评估标准,总结各地平台建设经验等措施,指导各地继续完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功能。六是总结交流各地实施“新三化”和开展人本服务工作经验,分类指导,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和人本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进一步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一是按照金保工程整体要求,指导各地加强以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和全市信息共享为目标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二是推广应用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劳动99)三版软件,颁布实施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核心业务流程和基本数据标准。三是依据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在全国大中城市开展登记失业人员信息监测工作。四是完善职业供求信息分析制度,在继续做好季度信息分析发布的同时,建立完善月报制度。五是发挥劳动力市场网站平台作用,完善和推广网上职介系统,建设跨地区劳动力流动信息平台。
  (三)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一是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修改《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完善失业登记、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办法。二是总结交流劳务派遣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劳务派遣相关管理规定。三是进一步规范涉外劳动力市场管理,修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完善管理措施。四是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防止就业歧视问题,促进劳动者平等就业。[page]
  (四)做好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一是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制度,指导各地加强就业服务;进一步总结青年学生见习工作经验,推动青年见习工作的开展。二是协调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修改、完善《残疾人就业条例》,指导各地做好残疾人失业登记和对残疾人的就业服务。三是协调做好妇女就业工作,做好《妇女发展纲要》中劳动保障部分的评估工作。
  四、加大高技能人才、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力度
  (一)筹备召开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一是二季度联合有关部门筹备召开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司(局)际协调小组的作用,制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形成高技能人才成长新机制。二是落实“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推进机电、信息、制造业、电力等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并选择重点行业拓展新的高级技工培训项目。三是动员企业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大力培养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形成培养快、使用好、待遇高的成长机制。
  (二)继续做好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一是实施《2004一2005年再就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完善政府出资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充分发挥工、青、妇以及各方面社会力量的作用,探索启动培训券试点。二是以创业成功率和带动就业率为目标,全面引进和充分借鉴“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先进培训技术,将创业培训向高等院校学生和农村转移劳动力拓展,并加强创业培训后续跟踪服务,充分发挥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再就业扶持政策的整体效应。
  (三)探索形成培训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在全面推进职业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分类指导,研究制定东、中、西部地区推进职业培训工作方案。一是在上海、苏州、深圳等城市开展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试点。二是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上海分中心设立东部地区职业培训工作联络站,加强区域间技能人才的培养和交流。三是总结交流中西部地区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经验,重点研究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强化培训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作用。
  (四)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继续推进技工学校等职业培训机构改革发展。一是制定实施《技能人才培养机构就业导向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操作办法,并在试点基础上,在高级技工学校和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中推行。二是研究新形势下技工学校改革与发展,以及技师学院规范发展的工作思路。三是促进民办培训机构发展,探索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四是制定《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推动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五是筹建高技能培训机构联合委员会。
  五、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一是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模式,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制度、职业培训制度和企业劳动工资制度相衔接。二是加强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鉴定模式。指导地方落实百所职业院校推进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级试点工作,开发指导院校鉴定工作的技术标准和工作流程。三是制定技师考评办法,建立技师考评复核制度,并组织试点。四是配合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指导部分地区开展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五是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公共实训鉴定工作平台。
  (二)全面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一是制定鉴定违规查处办法,进一步加大对鉴定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并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质量通报制度。三是组建国家级鉴定质量督导员队伍,完善鉴定工作质量督导工作机制。四是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过程管理,扩大鉴定机构质量认证试点工作。
  (三)培育高技能人才成才激励机制。一是组织推动2005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二是总结企业推行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典型经验并宣传推广。三是广泛宣传技能明星先进业绩,指导地方行业组织技能交流、技能人才培训和交流活动。
  (四)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基础工作。一是组织《职业分类大典》增补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新职业定期发布制度,按季度对外发布新职业。二是加快职业标准开发速度,完成100个职业国家标准开发,加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建设。三是加强职业培训教材建设,制定开发教材的指导目录,探索建立教材评估新机制。四是分析国外职业资格证书的制度模式,研究我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发展的方向、中长期工作目标及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六、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做好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农民的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工作
  (一)全面清理限制性政策,改进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管理。一是在一季度完成对限制性政策的全面清理,取消劳动保障系统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限制性政策规定。二是年初召开部分地区参加的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管理改革座谈会,研究确定新的管理制度框架,指导推动劳动力输入省份制定出台新的跨地区就业管理办法。
  (二)改善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服务,发展有组织劳务输出。一是从年初开始,推动各地将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城镇公共就业服务范围,为他们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对登记求职的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二是会同有关单位指导推动输出地大力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培训、输出、维权“一条龙”服务。三是指导推动输出输入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管理、服务、培训、维权的对接活动,进一步完善省际劳务协作机制。
  (三)大力开展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在岗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一是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一批面向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项目,年初启动“星火职业技能远程培训项目”,下半年启动“广播电视进村入户转移培训项目”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东西对接项目”。二是与农业、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三是与建设部门合作,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在岗农民工的岗位培训。四是与扶贫部门合作,制定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搞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的认定和单项职业能力证书考核试点工作,组织劳动力输入地区与贫困县开展对口培训扶贫和劳务扶贫。[page]
  (四)继续做好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召开春运工作会议,部署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二是组织开展部分大中城市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及时汇总分析和发布信息,引导农村劳动力按需有序流动。
  七、加强基础工作,探索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一)做好培训就业的规划、统计工作,开展劳动力抽样调查。一是制定培训就业“十一五”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培训就业统计报表有关工作。三是配合做好全国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技能人才调查。
  (二)抓紧做好立法工作。一是抓紧制定出台《职业培训考核条例》。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年底前起草完成《促进就业法》草案。同时,指导有条件地区先行立法。
  (三)指导东部地区开展城乡统筹就业工作。二季度,召开东部地区统筹城乡就业专题座谈会,研究提出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措施和办法,指导东部沿海地区探索实行城乡一体化就业体制和政策。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6950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延迟履行金,执行局不给怎么办?
您好,和执行法官沟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我入职时拿着别人的身份证,现在社会保障还能改成我自己吗?
改名字不影响社保,就是后面生活琐碎会不方便,虽然用户更改了名字,但是身份证是唯一的且无法更改。如果是单位为你交的费用,自己带上身份证件和单位工作人员一同到社保局
我的银行卡被别人骗了,我该怎么办?
你好,如果是被骗建议报警处理
衡水找律所咨询多少钱费用
要看您的案件的具体情况、复杂程度
社保可以一次性补交吗上海?
法律分析:根据次性补缴社保政策,以下达到了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没有缴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纳:(1)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停止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
拒不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是否构成犯罪
不配合公安机关执法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
南平修建房子可以怎么计算补偿
第一:是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第二:是对房屋装修的补偿,这个根据装修成本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第三:是对房屋的附属设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