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内务部关于经济建设民工因工负伤未愈返家或伤口复发的医疗费如何开支问题的批复
更新时间:2019-02-15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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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河南省劳动厅、河南省民政厅:1962年8月7日(62)省劳护字第214号、(62)民社字第67号请示收悉。关于参加经济建设工程的民工,因工负伤未愈被动员回家和经治愈后回家伤口复发的,其医疗费由谁开支的问题,同意你们的意见,即:对于因工负伤未愈被动员
河南省劳动厅、河南省民政厅:
1962年8月7日(62)省劳护字第214号、(62)民社字第67号请示收悉。关于参加经济建设工程的民工,因工负伤未愈被动员回家和经治愈后回家伤口复发的,其医疗费由谁开支的问题,同意你们的意见,即:对于因工负伤未愈被动员回家的,其医疗费由原工程单位负
责开支,如果原工程单位已经移交或者撤销,应由接管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开支,直至治疗痊愈,其中经治疗终结确定为残废的,按规定发给一次性残废抚恤费。对于因工负伤治愈后回家伤口复发的,其医疗费仍应由原工程单位负责开支(因为伤口复发属于工伤医疗遗留问题),如
果原工程单位已经移交或者撤销,则应由接管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开支。至于因民工伤口复发引起的家庭生活困难问题,可按一般社会救济问题处理。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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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用与侵权医疗费用
计算工伤医疗费的方式:医疗费的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等。根据国家规定,劳动者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的,均为工伤。
产生医疗费用还是发生医疗费用
同等责任医疗费由医疗机构和患方共同承担,双方可以就医疗费问题展开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来判决各方应该承担的医疗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