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部关于农村基层信用社工作人员调到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
更新时间:2019-02-14 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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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甘肃省人委人事局:(64)人三字第322号函收悉。所询问题答复如下:二、农村基层信用社的工作人员调到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以后,他们原在信用社专职从事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连续工龄。
甘肃省人委人事局:
(64)人三字第322号函收悉。所询问题答复如下:
二、农村基层信用社的工作人员调到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以后,他们原在信用社专职从事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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