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生活办公室复关于患矽肺病职工死亡后待遇问题
更新时间:2019-02-14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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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劳保部:元月十八日来信收悉。患二三期矽肺病和一期矽肺合并肺结核病的职工死亡时,应按因工死亡待遇处理。患一期矽肺病职工因其他疾病死亡时,不能按因工死亡待遇处理。患肺癌病职工死...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劳保部:
元月十八日来信收悉。患二三期矽肺病和一期矽肺合并肺结核病的职工死亡时,应按因工死亡待遇处理。患一期矽肺病职工因其他疾病死亡时,不能按因工死亡待遇处理。患肺癌病职工死亡,死后透视发现原患有一期矽肺病,也不能按因工死亡待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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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支付职工死亡后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的赔偿包括: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7职工退休后死亡
法律分析:退休职工死亡,由家属带着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人事部门代为办理死亡丧葬费以及抚恤金,如果没单位的,直接去社会保险部门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