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提前抽调高等学校学生复学问题的补充通知(摘录)
更新时间:2019-02-14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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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凡经组织批准提前抽调正式参加工作(即完全或基本上脱离学习,列入抽调单位职工编制,发给工资的)现在复学的学生,在学前参加工作的时间,应该计算为工龄。对于提前抽调参加部分教学、科研工作而没有完全或...
一、凡经组织批准提前抽调正式参加工作(即完全或基本上脱离学习,列入抽调单位职工编制,发给工资的)现在复学的学生,在学前参加工作的时间,应该计算为工龄。对于提前抽调参加部分教学、科研工作而没有完全或基本上脱离学习的非正式工作人员,应做学生看待,他们复学前参加部分教学、科研工作的时间,不应计算工龄。
二、(略)
三、凡经组织批准复学的学生,在离职复学时,应办理离职手续,不按退职处理,不发退职金,如个别人有特殊经济困难,应由原单位酌情给予补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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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关于抽调人员管理办法
(一)抽调人员在抽调期内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抽调期超过三个月的,要转党组织关系。
(二)抽调期间,抽调人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抽调人员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原单位应按在岗职工对抽调人员做好工资调整、职称正常晋升及人事统计等事项。抽调人员的交通费及餐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抽调人员应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四)抽调人员抽调期在半年以下的,年度考核由原单位负责,由用人单位对抽调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出评价,作为原单位对该同志年度考核的依据;抽调期在半年以上(含半年)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反馈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