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技校、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指导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9号)要求,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将在扩大职业指导教学训练实验试点。经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推荐,现将第二批确定的职业指导教学训练实验基地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职业指导教学训练实验基地要按照《职业指导教学训练大纲》要求,加强职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开展职业指导教学训练,建立职业指导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培训学员的就业率。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将从技术支持、师资培养、经验交流等方面为各基地提供服务。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就业服务技术处联系。
联系人:田光哲 谈宇德
电话:010-84631199转8203、8205
传真:010-84645561
附件:第二批职业指导教学训练实验基地名单
二00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