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八小时 我是非全日制人员?
更新时间:2019-01-24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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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电厂上班的小张,跟单位签的是“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干的是全日制的工作,单位还拒绝给他买社保。
“上班一年每天工作8小时,我怎么就成了非全日制人员?不仅不给缴纳社会保险,还随便辞退了!”在开发区一家发电厂工作的张显荣(化名)近日向劳动仲裁投诉,要求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2010年1月开始,张显荣在开发区一家发电厂当运行工,从事事故处理、巡查设备、抄表等工作,每天上班8个小时,工资按月发放。但是让张显荣苦恼的是,发电厂一直没有给他缴纳社会保险。他多次向公司领导反映,得到的答复是“按照合同办理”。
该发电厂负责人说,张显荣到公司工作时,双方签订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按照有关“非全日制工作人员”的法规,公司不用给张显荣缴纳社会保险,辞退张显荣时也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这份劳动合同上,双方约定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张显荣的工作岗位为运行工,劳动报酬按小时计算,劳动报酬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
“可老板每天安排我工作8个小时,工资一个月发放一次。”张显荣对劳动仲裁部门说,他并不是合同中所说的“非全日制工作的人员”,单位应给他缴纳去年一年的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
开发区劳动仲裁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张显荣与用人单位虽然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性质的劳动合同,但是他每天工作8小时,按月拿工资,均符合“全日制用工”的情形,单位应当依法为他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劳动仲裁提醒说,如果市民遇到单位不给缴纳社会保险等不规范用工的问题,平时一定要注意保存证据,比如录音、录像、带有单位公章的工资表、作息表等,这样一旦产生纠纷,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记者: 侯文强 李晓慧 丛堃 杨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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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工作12小时,一周工作84小时合法吗?
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非全日制的一天不能超过四小时?
兼职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而通常兼职时间超过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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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工作都是12个小时,是否违反老动法?
你好,对于休息休假是否有福利待遇这一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的,是有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法定节假日没上班时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看是法定节日还是法定假日,法定节日上班是支付三倍工资,假日上班是支付两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