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
更新时间:2019-01-25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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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1年期间的限制。
[案例]
2005年10月,李某到某制衣厂从事仓库保管工作,于2010年8月31日离职,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为此,李某于2010年11月11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工厂支付双倍工资。
[点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1年期间的限制。
所谓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因提供劳动而从用人单位应得的收入,体现的是按劳取酬原则。而双倍工资,是为了切实保障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惩罚性措施,其性质不同于劳动报酬,因此,不能适用拖欠劳动报酬仲裁时效的规定,仲裁时效仍为1年。
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自其施行之日(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一直未补订的,应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因而,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自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起,或者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期间为1年。
本案中,因某制衣厂与李某存续劳动关系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终止,则应当自2008年2月1日起每月支付2倍工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即李某主张2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自2008年2月1日起算,并截止于2010年1月1日前,现李某于2010年 11月11日始提起仲裁请求,已超过1年的仲裁申请期限,又不存在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情形,故其诉求难以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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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仲裁合同的时效是多久
关于双倍工资仲裁的时效性,明确为一年。劳动者在发现权利被侵害后,应首先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接下来,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应在时效内提出仲裁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必要的材料和证据清单,并遵循仲裁委的流程参加庭审等活动。以上解答核心围绕“双倍工资仲裁的时效”进行,保持了关键词的一致性。
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是
1. 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如果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用人单位侵害其合法权益,则在一年之内可以依法去申请仲裁。如果时效因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而中断的,则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2.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 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4.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5.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