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起将对无锡市参保职工退休时不满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在三个月内未按规定补交的人员受理补缴业务。
补缴对象:在无锡市(不含江阴、宜兴)享受离、退休(职)待遇的企事业人员,退休时不满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在三个月内未按规定补交的。
补缴时间: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
补缴受理窗口:市区退休人员由无锡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部受理补缴(中心叫号系统按4号键等待叫号受理),锡、惠两区退休人员由锡、惠两区办事处受理补缴。
承办程序:原则上由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辖区的劳动保障所承办(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单位退休人员由原单位承办)。
补缴审核材料:职工退休档案(退休核定表原件),市民卡(社会保障卡)。
补缴标准:按参保职工退休时原补缴标准执行。
补缴方式:一次性补足职工医疗缴费年限。
补缴后享受医疗待遇时间:交费后在2022年1月1日起按退休人员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或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