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19-03-08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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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参加并执行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参保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2、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
1、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参加并执行统筹地区的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参保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 2、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
1、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参加并执行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参保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
2、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3、地级以上统筹地区已经启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在2001年底前全部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所在地级以上统筹地区尚未启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应按当地部署同步参加。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帮助解决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中存在的问题。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水平。要结合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分布和行业特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医疗费用支付和结算等办法。
5、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征求中央各直属企事业单位意见基础上,制定参保人员的就医管理办法,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与管理。要认真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水平。
6、要充分发挥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现有医疗资源的作用,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医疗机构均可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定点资格。对取得定点资格的企事业医疗机构,允许所在统筹地区所有参保人员选择。
参见:《关于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函[2001]163号)
执行日期:200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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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以后,企事业单位还可以发放劳保用品吗?
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是:
1、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用货币代替;
2、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住房补贴
关于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政策有以下规定: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现金补贴;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发放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
中央直属事业单位是否已能对刑事拘留者办理退休手续
刑事拘留要满足一下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