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
更新时间:2019-03-08 16: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市、州为统筹单位,少数经济不发达和医疗消费水平差异过大的地、市、州和不具备以市级行政区为统筹单位条件的,可实行县(市)统筹。各市、州所在市的城区,原则上应参加市、州本级统筹,实行统一政策、统一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 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市、州为统筹单位,少数经济不发达和医疗消费水平差异过大的地、市、州和不具备以市级行政区为统筹单位条件的,可实行县(市)统筹。各市、州所在市的城区,原则上应参加市、州本级统筹,实行统一政策、统一
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市、州为统筹单位,少数经济不发达和医疗消费水平差异过大的地、市、州和不具备以市级行政区为统筹单位条件的,可实行县(市)统筹。各市、州所在市的城区,原则上应参加市、州本级统筹,实行统一政策、统一核算、统一制度。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除原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接管理的单位以外,所有中央、省属在长沙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由行政单位转制的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机关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接管理。铁路、电力、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商有关部门确定。
参见:《湖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
(湘政发[1999]15号)
执行日期:1999年7月1日
参见:关于贯彻执行《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若干问题的通知(湘劳社发[2000]48号)
执行日期:2000年3月6日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商业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你好,医疗保险的种类有:
1、商业医疗保险、
2、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
3、费用型医疗保险、
4、社会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
你好,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什么是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4万元)的医疗费用(不含应自付费用)。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
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