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在何种情况下取消其药品招标代理资格
更新时间:2019-03-08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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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认定和复审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或暂停其三年药品招标代理资格,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资格认定申请。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药品招标代理资格,同时,不再受理其资格认定申请。药品招标代理机构涂改、转让其资格证书的,
药品
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认定和复审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或暂停其三年药品招标代理资格,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资格认定申请。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药品招标代理资格,同时,不再受理其资格认定申请。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涂改、转让其资格证书的,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认定和复审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或暂停其三年药品招标代理资格,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资格认定申请。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药品招标代理资格,同时,不再受理其资格认定申请。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涂改、转让其资格证书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药品招标代理资格,同时,不再受理其资格认定申请。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违反规定,未审查招标人、投标人合法资格及药品批准文号和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药品招标代理资格。情节严重的,今后不再受理其资格认定申请。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的委托并为其代理药品招标业务,或接受医疗机构的委托与无《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药品招标代理,不再受理其资格认定申请。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药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和代理招标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国家有特殊规定要求的品种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药品招标代理资格,一年内不再受理其资格认定申请。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其药品招标代理资格。
(一)利用不正当手段,使医疗机构参加由其举办的药品招标采购活动;
(二)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药品投标人、招标人采取强迫、歧视或限制政策的。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如何处罚?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对进行药品经营性交易的,视为无证经营药品,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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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专利机构需要什么资格?怎么做?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一、咨询;二、签订代理委托协议;三、技术交底;四、确定申请方案;五、准备申请文件;六、审查;七、审查结论;八、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或复审请求。如果专利申请被授权,则根据专利授权通知书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专利证书。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则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否提出复审请求。
有资格代理招标的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专门委托代理机构出售房屋,代理机构要求将原房产放入代理机构。
委托中介卖房,需要签委托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三百九十八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