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核实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更新时间:2013-01-0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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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摘要: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
摘要: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如何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如何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满一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一年可增2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其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内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相关知识:如何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实行月申报和月缴纳制度。
按规定,参加设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报送的劳动工资报表等相关资料,填报失业保险申报表,申报本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
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送达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进行即时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申报表签章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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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怎么样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 如果劳动者与单位在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此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且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请问一下,失业保险金怎么算
计算失业保险金的方法:失业金的领取金额=所在地区失业金标准×失业金领取月份。
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1.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3.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年限怎么算
法律分析:
1.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2.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3.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4.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5.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