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4-09-10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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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的条件,其基本条件是女职工或男职工的配偶符合国家计...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的条件,其基本条件是女职工或男职工的配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另外,用人单位理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未依法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标准,承担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报销时,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申领表;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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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么达到报销条件,产假工资该由哪里承担?是否相关的明文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
生完孩子后领取生育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如何领取?
要领取生育保险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用的月份不计算入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