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医疗工伤生育“三险”缴费基数将调整
更新时间:2019-03-1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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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从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为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哈尔滨从3月1日至3月30日期间开展200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及《哈尔滨市
从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为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哈尔滨从3月1日至3月30日期间开展2006年度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及《哈尔滨市
从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为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哈尔滨从3月1日至3月30日期间开展200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及《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2000第59号)、《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哈尔滨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哈市定于3月1日至3月30日期间开展200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
按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如实申报200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得瞒报、漏报工资额和人数,医保中心将进一步加强稽核力度,对瞒报漏报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参保单位如未按时参加此次申报工作,医保中心自4月1日起将按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有关规定,以参保单位职工上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职工2006年缴费基数,调整后2006年不予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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