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怎么缴纳社保
更新时间:2017-10-1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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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必须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社保的缴纳是强制规定的,它不仅对劳动者有保障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使用人单位承担更小的风险。那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怎么缴纳社保?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怎么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20%,员工个人8%。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6%,员工个人2%。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2%,员工个人1%。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参保地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员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会有哪些隐患?
具体来说,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可能给用人单位带来如下隐患: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
2、补缴劳动保险,并承担补缴滞纳金。
3、赔偿失业保险金。
4、在员工辞职的情况下仍被判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4、超过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即视为已经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如果员工病了,可以向单位主张医保本应承担的费用。
6、如果女员工生孩子了,会主张生育保险应报销的医疗费及生育津贴。如果该职工为晚育,则生育津贴的数额将达近两万元。
7、如果员工发生了工伤,员工会向单位主张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涉及的金额也相当大。目前工亡的赔偿金为近40万(不包括供养亲属抚恤金)。
8、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及社保部门的罚款。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社保的缴纳是国家强制要求的,除非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将会承担一定的处罚。事实上,社保除了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还可以为用人单位减小一定的风险,以工伤保险为例,如果用人单位在未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前提下员工发生工伤事故,该员工的工伤赔偿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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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社保怎么收费?怎么收费的
1. 个人要自行缴纳社保的,可以依法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登记,领取社保卡,之后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按规定及时缴费。但是个人只能为本人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费用。
2.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3.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4.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5.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五十七岁首次缴纳社保怎么交合适?
1. 自己是可以交社保的。当事人能够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去参保,在社保经办机构为其登记之后则可及时去领取社保卡,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去缴纳社保费用,但是个人只能为自己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2. 法律依据:
*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