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律的不断完善,使用童工的迹象有了明显的减少。在我国使用童工是严重违反法律的行为,是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因此应当禁用童工,那么16岁属不属于童工,工厂是否应该招聘?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相关知识。
一、16岁属不属于童工,工厂是否应该招聘
我国的劳动法和民法通则对此规定的很清楚,不满十六周岁不允许参加工作,从法律上讲是童工;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属于未成年工,法律允许未成年工参加工作,但有法律对未成年工有特别的保障制度。根据《劳动法》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因此招聘未成年工有很多限制性的规定。
二、对未成年工如何保护
(一)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
(三)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四)《未成年工登记证》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雇佣未成年工要注意什么
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
(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2)工作满1年;
(3)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体检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参见劳动部劳部发L1994〕498号《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用人单位招收未成年工,要办理哪些手续:
劳动部门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用人单位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须持此《登记证》上岗。(参见劳动部劳部发〔1994〕498号《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因此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16岁属不属于童工,工厂是否应该招聘以及对未成年工如何保护,还介绍了有关于雇佣未成年工要注意什么的相关资料等重要知识。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