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怎么写

更新时间:2021-09-13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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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目前大部分公司都是在员工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签了劳动合同对于双方来说也是一种保障。那么,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怎么写呢?接下来由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怎么写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怎么写

  1、据实填写就可以了,是计件工资,还是计时工资,还是固定工资,可以据实选填。

  2、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

  3、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4、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

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怎么写

    二、劳务合同的特征

  (一)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进行。

  (二)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

  (三)内容的任意性

  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自愿原则进行。

  (四)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

  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三、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二)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三)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四)报酬的性质不同

  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五)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六)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七)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八)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

  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九)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十)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怎么写的相关解答,综上所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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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简单的劳动合同书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怎么写 1. 劳动合同内容的填写,具体如下: - 写明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 写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 写明劳动合同期限; - 写明与工作有关的具体事项; - 写明劳动报酬; - 签字,写明签订日期。 二、劳动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1. 劳动合同主体合法; 2. 劳动合同内容合法; 3.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4. 劳动合同形式合法; 5. 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
你好,我想问一下劳动合同里提成怎么写
劳务合同的写法,其内容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基本身份信息; 2. 劳务的种类、范围、期限; 3. 劳务的地点; 4. 劳务的报酬; 5. 劳务的保护条件和材料的提供等内容。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 劳动报酬; 7. 社会保险; 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简单的劳动合同书怎么写?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身份信息 2. 劳动合同期限 3. 工作内容 4.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 劳动报酬 6. 劳动纪律 7.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8.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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