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付竞业禁止补偿款就无法主张违约金

更新时间:2019-05-04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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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周数据:上周,宁波各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累计受理各类人事争议仲裁申请和政策咨询216件。典型案例上月21日,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审结了职工黄某与我市某局下属培训中心的违约金纠纷,认定该中心因未向黄某支付竞业禁止补偿款,黄某无需向该中心支付竞业禁止违约金。

一周数据:上周,宁波各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累计受理各类人事争议仲裁申请和政策咨询216件。

   典型案例

  上月21日,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审结了职工黄某与我市某局下属培训中心的违约金纠纷,认定该中心因未向黄某支付竞业禁止补偿款,黄某无需向该中心支付竞业禁止违约金。

   黄某原系该培训中心的职工。2006年3月,黄某和中心在聘用合同之外,签订了商业秘密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在协议中,黄某承诺,不论何种原因从培训中心离职,自辞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在培训中心的业务竞争对手处从事与教育咨询、组织培训等相关的工作。如违反上述竞业禁止条款,黄某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培训中心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万元。今年7月,黄某因故提出辞职,培训中心同意和黄解除聘用合同。

   今年7月的一天,该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以咨询者的身份使用公证处的电话拨打了一个咨询电话,黄某以咨询员的身份接听了该电话,并对所咨询的问题作了详尽答复。黄某所接听的电话为某民办教育机构在网上公布的免费咨询电话。公证处对通话内容作了公证并制作成光盘。培训中心持光盘向法院提起诉讼,以黄某在聘用合同尚未解除的情况下,违反竞业禁止规定为由,要求他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争议应当首先经过人事仲裁机构的处理。

   人事仲裁机构审理后认为,事业单位与职工可以在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禁止条款。黄某与培训中心签订了商业秘密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也是合法的。但按照聘用制政策的精神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为单位未向黄某支付过竞业禁止补偿款,单位就不能要求黄某承担竞业禁止违约金。

   信箱回复

   外来务工者小孙问:8月份的一天,我上班时对未停机的机器进行修理,手指不慎被机器绞断。我要求单位给予我工伤待遇,单位负责人说我是自己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失,不能算工伤。请问,违章作业负伤能算工伤吗?

   宁波市人事争议仲裁院答复:《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16条规定,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工伤。另外,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也就是说,劳动者不论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伤害,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相应的保险待遇。因此,即便有违章因素,也不影响你依法享有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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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协议补偿款和触犯后补偿是怎么界定的?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协议约定办理。
单位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不支付竞业补偿,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单位有没有向您支付竞业禁止补偿?如果未支付的可以起诉解除该竞业禁止协议
没有约定补偿款的竞业禁止
员工违反竞业禁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相关司法解释则对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进行了规定,并规定若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解除竞业限制约定。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除了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单位还可以要求其继续按照约定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动态
黄国凯律师
黄国凯律师
30分钟前
你好,这个如果是需要你签字的话,那么你可能会被追加为共同借款人或者是担保人
何迎红律师
何迎红律师
33分钟前
不是本人签署,如果无本人授权或同意,一般合同可能认定无效
刘江律师
刘江律师
52分钟前
不太明确您具体是在住址鉴定方面遇到了什么样的问题以及困难。如果您暂时无法通过常规途径解决,又需要等孩
您好,您可以向教育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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