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到同种行业工作吗?
更新时间:2019-05-04 13: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问:我于2000年加入职介行业从事职业介绍工作,并与单位签订了一份《保密条例》,约定如果离开本单位,三年内不能从事同种行业。请问这份条例有法律约束力吗﹖现在我想离开现在的单位,我3年内真的不能从事同种行业吗﹖答:劳部发?1996?354号《劳动部
问:我于2000年加入职介行业从事职业介绍工作,并与单位签订了一份《保密条例》,约定如果离开本单位,三年内不能从事同种行业。请问这份条例有法律约束力吗﹖ 现在我想离开现在的单位,我3年内真的不能从事同种行业吗﹖
答:劳部发?1996?354号《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掌握
商业秘密的职工在
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规定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 ,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
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
经济补偿。你与单位签订了一份保密条例,并约定三年内不能从事同种行业,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单位限制你不能到同种行业,应当给予你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没有支付补偿,你可以不履行同业限制的义务。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