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从事井下、高温、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工龄折算问题的复函

更新时间:2019-04-10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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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河北省劳动人事厅:你厅翼劳人险〔1990〕378号文收悉。关于退休职工原在职期间所从事的工种,未列入《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二)项规定的工种范围,而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
河北省劳动人事厅:   你厅翼劳人险〔1990〕378号文收悉。关于退休职工原在职期间所从事的工种,未列入《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二)项规定的工种范围,而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下发以后,这些工种已列入特殊工种范围,可否按工龄折算规定重新计发退休待遇问题。经研究,我们意见:对已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不宜按工龄折算的规定重新计发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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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收集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避免诉讼时效过期。
从你的叙述来看,应该是倒车的责任,可以报警处理
党政律师
党政律师
5分钟前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可以详细说一下情况,以便给你更好的解答。
李迎律师
李迎律师
6分钟前
您好,我们可以帮助你聊聊
可以的,有受害人指认,且不满14周岁,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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