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委关于北京体院青训大队学生毕业后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摘录)
更新时间:2019-04-10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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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自治区体育运动委员会:
北京体育学院青训大队学生毕业分配后,关于学制、
工龄计算和
工资待遇问题,有些省、市、自治区体委来函询问如何处理。经与国家计委劳动局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学制问题。根据一九七○年
国务院、中央军委第一○九号文件规定,北京体育学院青训大队的主要任务,是向专业队输送后备力量和培养体育骨干,学习期规定为两年。因此,不属于集训运动员,应相当于二年制高级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习期间不算参加工作,不应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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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把档案放到人事局后,计算工龄不是
现在没有工龄的规定,都是按照缴纳养老保险计算缴费年限,按照缴费年限计算退休,不管档案是否从事托管,只要缴纳社会保险,都开始计算工龄。档案不能在个人手里保存,具有人事任免权的国企单位,可以自己保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