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工伤医疗期

更新时间:2019-03-25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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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医疗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负伤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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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期的时长是多久
工伤医疗期的长短取决于职工的工作年限。具体规定如下:对于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且在现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职工,医疗期为三个月;若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上,医疗期为六个月。对于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职工,医疗期会相应增加,最长可达二十四个月。企业在安排医疗期时,应根据职工的具体情况来保障其权益。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九级,医疗期是多久呀?
工伤九级医疗期依实际定。应尽快在签约医疗机构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同时,保存医疗记录,以备后续工伤赔偿之需。若需康复治疗,也须在签约机构进行,费用同样由基金支付。
工伤医疗期多长时间结束
工伤医疗期依实际情况定。一般停工留薪期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可延长,但不超过24个月。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期满后仍需治疗,则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单位负责不能自理员工的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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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伟律师
孙志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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