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住院又自杀 工亡赔偿不支持

更新时间:2019-03-21 18: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2003年12月18日,广西省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特殊的损害赔偿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认定因工受伤入院后服毒身亡的女职工黎会萍之死为非因公死亡,不能享受工伤死亡待遇。因工伤住院神秘中毒死亡2002年7月16日,39岁的黎会萍经他人介绍受聘于广西贺州某幼儿园从事

  2003年12月18日,广西省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特殊的损害赔偿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认定因工受伤入院后服毒身亡的女职工黎会萍之死为非因公死亡,不能享受工伤死亡待遇

  因工伤住院 神秘中毒死亡

  2002 年7月16日,39岁的黎会萍经他人介绍受聘于广西贺州某幼儿园从事厨房炊事工作。双方没有签订。2003年6月21日上午,黎会萍在开启煲汤水的高压锅时,不慎被溅出的汤水烫伤。幼儿园即派人将其送到医院住院治疗,至6月30日治疗终结。2003年7月1日早上6时,黎会萍突然在医院口服甲胺磷农药中毒死亡。经公安机关认定可排除他人强制灌服的情况,认为黎会萍死亡无犯罪事实存在,并于2003年7月16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黎会萍死后,其丈夫白某因其死亡的赔偿问题多次与幼儿园协商,因意见分歧过大未达成协议。白某于2003年7月29日提起仲裁申请,委员会于同年 9月作出裁决,认定黎会萍2003年6月21日烫伤属工伤,于同年7月1日早上3时中毒死亡,不属于因工伤亡,但可参照有关规定享受非因公死亡待遇。裁定幼儿园承担黎会萍工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费及工伤津贴;给付黎会萍家属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5638.40元及和小孩抚养救济费每月98.67元至小孩失去供养条件为止。幼儿园不服上述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黎会萍的法定继承人白某等人向法院提起反诉。认为劳动对案件作出要求原告给付黎会萍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和小孩抚养救济费是参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作出的,是有依据的,幼儿园理应执行。同时诉称:对死者黎会萍应认定为因工死亡,而不是非因工死亡。黎会萍从6月21日入院医疗期间因农药中毒而死亡,经公安部门认定无犯罪事实存在不予立案,但对死因未作出具体认定,也就是说不能认定黎会萍是否自杀。

  双方各执一词 一审作出判决

  2003年11月25日,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双方在庭审中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仍是黎会萍是否属于因工死亡?幼儿园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黎会萍受聘于幼儿园工作,幼儿园与黎会萍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黎会萍于 2003年6月21日在工作中被烫伤,属于工伤,其在住院治疗期间依法应享受待遇。幼儿园已支付2341.50元,应在给付的款项中扣除。黎会萍于同年7月1日早上死亡,经医院出具证明证实其烫伤在其死亡前已治痊愈。公安机关认定黎会萍系口服甲胺磷农药中毒死亡,可排除他人强制灌服的情况。据此,黎会萍的死亡与其因工烫伤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不属于因工死亡,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于黎会萍是系口服甲胺磷农药中毒死亡,可排除他人强制灌服的情况,据此亦不能参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受非因工死亡待遇,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工伤上司不赔偿工伤认定
你是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是的话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后要求索赔
工伤厂里不帮做工伤鉴定和不赔偿
出了工伤厂里不给鉴定,不赔偿的,劳动者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与用人单位产生工伤赔偿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不赔偿,上司说不赔偿。
你好,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 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被骗建议及时报警,流程如下:1.尽可能地保存好所有与诈骗分子进行联系的单据,如电子邮件、银行汇
吴丁亚律师
吴丁亚律师
16分钟前
你好,被骗建议及时报警,流程如下:1.尽可能地保存好所有与诈骗分子进行联系的单据,如电子邮件、银行汇
周文才律师
周文才律师
23分钟前
不计入家庭收入的情形‌优待抚恤金‌:如优抚对象定期补助金、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等;‌奖励性补助‌:如
阮兴军律师
阮兴军律师
24分钟前
会见在押人员?可以的,没有问题
刘威龙律师
刘威龙律师
29分钟前
你好,很高兴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如果涉嫌诈骗,你可以选择报警。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