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19-03-21 15: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如果被认定为因工死亡,相关单位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一次性支付:(1)实际发生的抢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基

,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如果被认定为因工死亡,相关单位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一次性支付:

  (1)实际发生的抢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基本规定)。

  (2)丧葬补助金、因工死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合计标准为10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相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法律法规:

  《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多少
关于工伤死亡赔偿的操作流程,首先需要确认工伤,然后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提交申请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选择协商、申请或法律途径进行索赔。若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建议向基金申请;若未参加保险,则直接向用人单位索赔。遇到争议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核心在于正确操作和及时维权。
工伤赔偿标准网
在申请工伤赔偿时,首先要完成工伤认定,接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鉴定结果领取相应的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等。在处理过程中,请务必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以上三个答案均按照您的要求进行了改写,保持了核心关键词的一致性,语义与原答案一致,且字数不变。
死亡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对于死亡工伤的赔偿,首要步骤是申请工伤认定。确定后,可以根据相关法规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的赔偿标准会根据职工的工资、亲属情况等因素进行确定,以确保赔偿的公正和合理。关于赔偿流程或标准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社保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律师解答动态
申请贫困生补助或建档立卡通常要去户籍所在地。你户籍在河北沧州海兴县,就去那申请。一般需要开家庭经济困
先收集能证明你被骗注册公司和虚开发票的证据,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主动去说明情况,表明你是受害者,
营业执照本人即便不参与事务,公司偷税也可能担责。因为登记为执照本人,对外代表公司,可能被认定对公司经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关于山东省滨州市原民办教师月补助金是否上涨,没有确切统一说法。你可以去当地打听下最新情况。要是补助金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分钟前
先查看抖音封禁规则和通知,了解被封原因。若因误判,可在抖音平台申诉,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据证明无违规行为
黄蓉律师
黄蓉律师
4分钟前
您好,请问您是要咨询婚姻家事方面的法律问题吗?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9分钟前
遭遇被人烧纸这样的网络暴力,首先要及时收集证据,像截图、视频等能证明网络暴力行为的材料。然后可要求网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