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一天死亡引发工伤争议
更新时间:2019-03-27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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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上班仅一天,洗涮工就死在了岗位上,是工伤还是非工伤?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各执一词。日前,浙江丽水莲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工伤认定纠纷案,依法维持了被告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今年3月10日,莲都区太平乡黄某经中介公司介绍到丽水
上班仅一天,洗涮工就死在了岗位上,是工伤还是非工伤?人事劳动
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各执一词。日前,浙江丽水莲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
工伤认定纠纷案,依法维持了被告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
今年3月10日,莲都区太平乡黄某经中介公司介绍到丽水一饭店做洗涮工人,双方讲好月薪450元。可谁也没想到,次日下午,黄某因地滑不慎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丽水市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经调查认定,黄某属因工负伤。但饭店认为黄某不是因工负伤,因为双方不是劳动关系,而仅仅是简单的劳务关系。于是,该饭店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工单位工作内容为洗涮碗盘,黄某接受了该条件并且通过中介人员得到业主的确认。同时洗涮碗盘的工作属于原告经营范围内的日常性工作,并非一次性工作。黄某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事实上已经接受了原告的管理和支配。所以,虽然其仅仅工作一天即意外死亡,但是当事人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清楚的,因此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是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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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伤死亡,公司临时员工,在上班路上突发死亡
临时工死亡,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算工伤:在上班期间,在公司内因工死亡的;上班前后,因在公司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死亡的;或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而死亡的等。<br/>
工地上下班后,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算工伤
看是否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