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伤认定需提交资料
更新时间:2019-03-27 06: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广东省工伤认定需提交资料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可在省劳动保障厅网站http://www.gd.lss.gov.cn/下载),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受伤情况等基本情况,一式两份;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病历复印件),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
广东省工伤认定需提交资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可在省劳动保障厅网站http://www.gd.lss.gov.cn/下载),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受伤情况等基本情况,一式两份;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病历复印件),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可在省社保局网站http://www.gdsi.gov.cn/查询申请职工近期缴费记录,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
4、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用人单位的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场所、受伤职工、受伤经过、伤情诊断、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等基本内容;导致重伤或死亡的伤害事故,应同时出具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属机动车事故的需同时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属暴力、刑事等伤害事故,需同时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材料;如果符合视同工伤情形条件第三条的,另外要求出具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的验证报告;
6、申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职工本人死亡的,同时提交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结婚证等复印件)。
注: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印章。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工伤认定都需要什材料,到那里认定工伤
什么时候做:职工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做公司鉴定。即应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复发认定,工伤复发认定流程
1、提出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3、决定作出
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送达工伤认定结论送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2002的工伤认定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特殊情况下,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