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年薪分配
1. 基本年薪。以上年度本市企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参考基准,根据企业资产规模和行业水平等因素确定。经营者的基本年薪,最高不得超过参考基准数的5倍;
2. 效益年薪。根据企业上年度完成的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等情况综合计算,效益年薪最低为零。亏损企业的减亏额,在考核经营者业绩时可视同企业利润。
3. 股份期权。经企业出资人和股东大会同意,经营者在任期内按协定价格获取适当比例的本企业股份,收益延期兑现,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