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门类两个专科毕业人员享受本科毕业生待遇
更新时间:2019-04-02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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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取得跨门类的两个专科毕业证书者系指: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10个学科门类中,跨门类取得两个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二)对于跨门类取得两个专科毕业证书的在职人员,均从取得第二专科毕业证书之月起,享受
(一)取得跨门类的两个专科毕业证书者系指: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10个学科门类中,跨门类取得两个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二)对于跨门类取得两个专科毕业证书的在职人员,均从取得第二专科毕业证书之月起,享受本科毕业生待遇。凡本人现行工资标准低于本科毕业生定级工资标准的,可以纳入本科毕业生的定级工资标准。对于1993年4月23日以前取得第二专科毕业证书者,可以补办手续,以前的工资不予补发。
(三)凡取得两个专科毕业证书者要享受本科毕业生待遇的,须以省教委颁发的跨类别双专科毕业证明为准,方可按本科毕业生的待遇执行。
[详见河北省劳动厅《关于取得跨门类两个专科毕业证书人员享受本科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9月21日冀劳[1996]2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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