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计件工资,职工休假不再享受基本工资合法
更新时间:2019-04-03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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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后,职工休病假、产假、探亲假的工资待遇问题,劳动部门有明确规定。1995[463]号文件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没有新的规定之前,由企业确定其工资待遇。但其水平要求在扣除职工个人应缴纳的费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职工患病
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后,职工休病假、产假、探亲假的工资待遇问题,劳动部门有明确规定。
1995[463]号文件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没有新的规定之前,由企业确定其工资待遇。但其水平要求在扣除职工个人应缴纳的费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职工患病或因病负伤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应该是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规定,职工休探亲假时的工资待遇,在扣除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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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工资法定节假日,
根据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在计算时,正常工资不能抵消加班工资。对于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工作未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若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则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