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被判双倍工资赔偿33万
更新时间:2019-04-03 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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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汽车公司一名高管被辞退后,状告汽车公司索赔双倍33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成都市委)日前裁决该汽车公司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其双倍工资33万余元。裁决书下达后,汽车公司不服,起诉至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目前,法院已受理了
汽车公司一名高管被辞退后,状告汽车公司索赔双倍33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成都市委)日前裁决该汽车公司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其双倍工资33万余元。裁决书下达后,汽车公司不服,起诉至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目前,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据成都市劳动仲裁委查明:梁某于2005年6月29日到四川中达凌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达公司)出任财务总监。2006年6月29日到期终止后,梁某继续在公司上班,但中达公司未与梁某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去年12月15日,中达公司以梁某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由,解除了双方,并支付梁某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7420元。今年2月5日,梁某委托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苏长江向成都市劳动仲裁会申请仲裁时,出示的证据显示去年2月至去年12月,梁某在中达公司领取税后工资为330000.35元。因此要求中达公司支付双倍税后工资33万余元,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足部分5837.35元,额外经济补偿金2918.78元。
今年6月19日,成都市劳动仲裁委裁决中达公司一次性支付梁某去年2月至12月的双倍工资33万余元。成都市劳动仲裁委认为,根据有关规定,双方虽未续签合同,但去年2月到去年12月期间无书面劳动合同事实成立,因此中达汽车公司应当按照《》第82条规定,另行支付梁某2008年2月到2008年12月期间的双倍工资33万余元。梁某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足部分,成都市劳动仲裁委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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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工资
当面临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要求赔偿:首先,保留工资条等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文件;其次,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双倍工资的要求;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满足要求,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仲裁无法达成和解,最后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的,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对于未签劳动合同且被拖欠工资的情况,确实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如果公司自用工超过一个月未与你签订合同,你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这种情况持续超过一年,你还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请务必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证明。如果公司拒绝支付,你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针对未签劳动合同且用工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的情况,应支付双倍工资。具体操作包括:首先,准确计算应支付的双倍工资额;其次,及时与劳动者补签合同或支付经济补偿金以终止劳动关系;最后,确保支付记录详尽,以备查验,以此保障劳动者权益并合法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