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外派南非工作病逝,算工伤?

更新时间:2015-12-09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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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员工外派境外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申请作出予以工伤认定的决定。员工生前所在公司不服该工伤认定结果,提起行政诉讼。近日,嘉定区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败诉,维持行政机关作出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案情回放】

  2013年8月,沈先生被公司派驻到南非约翰内斯堡工作,担任部门经理职务。上任半月后的一天清晨,沈先生突感身体不适,于是打电话到办公室预约医生。当地时间10点10分左右,医务人员抵达沈先生住处,10点19分,医生确认沈先生死亡。

  事件发生后,沈先生的妻子向嘉定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审查后认为,沈先生在因工外派南非约翰内斯堡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遂作出工伤认定。

  公司方面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故向嘉定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诉讼中,公司指出,沈先生的病发时间是南非当地时间早晨6点多,此时沈先生尚未起床,身处自己租的公寓,也未到达办公室工作,不属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导致突发疾病的情形,因此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嘉定区人社局辩称,沈先生外派南非期间系因工外出,其面临的社会习惯和生活环境和国内有很大不同。从沈先生发病后的处置情形来看,其发病后打电话给司机求助且单独一人留在住处,求助方式和在国内时不同,假如当时沈先生身处国内,可能不会造成死亡的严重后果。因外派境外工作具有其特殊性,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员工在因工出境工作期间从事私人行为,则认定员工在此期间一直处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上。

  法院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认为,沈先生在因工出境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嘉定区人社局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具有合理性,故判决维持人社局给予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以案说法】

  问:员工因工出境工作期间,是否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员工因工出境工作具有特殊性,因国外的社会习惯、生活环境及语言交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易导致工伤的损害结果加重。因此即便员工当时没有从事于工作有关的活动,但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员工在事发时从事私人行为,则应认定员工当时处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本案中,沈先生身体不适发生于南非时间6时43分左右,其即打电话至办公室预约医生,10时10分许医务人员才到达,从电话求助至医生到达事发地点期间间隔三个多小时。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沈先生在病发期间从事私人行为,故认定沈先生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法辞典】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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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员工在上班时间外派出去买东西,算工伤吗?
你好,属于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这里的“因工外出”是指职工不在本单位的工作范围内,由于工作需要被领导指派到本单位以外工作,或者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自己到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这里的“外出”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到本单位以外,但还在本地范围内;二是指不仅离开了本单位,而且到外地去了。“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指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包括事故伤害、暴力伤害和其他形式的伤害。这里的“事故”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
工厂工作,算工伤么?
你好,属于职业病,在工伤范畴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申报工伤。
我在非州工作,算工伤吗?
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突发性耳鸣耳聋,算是工伤,建议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具体的案情是什么?目前有什么证据?方便的时候到律师所面谈。
您好,后面有法律问题随时沟通
你稍微还一点点钱,可能就不会构成刑事诈骗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分钟前
卖家要求拍安装视频合理,你先尽量找当时安装视频或照片。若没有,如实跟卖家沟通有无其他判断方法。若对方
好的,麻烦简单说一下事情经过N
左杰律师
左杰律师
7分钟前
您好,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这边需进一步与您沟通。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8分钟前
遇到私人借款被网暴暴力催收、辱骂影响生活,可保留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证据,之后向平台投诉要求停止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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