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六级的伤残津贴补助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9-08-28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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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工伤事故发生后,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工伤鉴定,以便确定工伤的具体情况和伤残程度。根据工伤情况应当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等。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伤的伤残等级分为一到十级,并规定了相应的待遇。工伤六级的伤残津贴补助是多少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您了解。

  一、工伤六级的伤残津贴补助是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六级的伤残津贴补助是多少

  二、因工外出发生事故或者下落不明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三、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工伤六级的伤残津贴补助是多少”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伤残津贴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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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对于六级伤残的赔偿,包含了多项补助内容。如果受害人选择保持与雇主的劳动关系,将收到相当于自身工资总额十六个月的赔偿金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时每月可获得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作为伤残津贴。如果选择解除劳动关系,还会额外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六级伤残赔偿含多项补助。保持劳动关系获16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60%工资的伤残津贴;解除劳动关系则获额外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有多少
六级伤残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工资,伤残津贴为工资的60%。如解除劳动关系,还可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你是有民事案件的问题吗,具体描述
你好,你有没有相关的证据,说一下你的详细情况,我可以给你提供正确的解决办法
您好具体情况可以委托律师解决
你好,可以详细描述案情,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后进行调节
你好,这是可以协商来解决的,也可以法院起诉对方,有没有相关证据的
你好,是有什么法律纠纷的问题吗,进行协调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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