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和掌握因工致残职工享受护理费的条件?

更新时间:2019-03-2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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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劳动部《关于调整企业工伤全残职工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劳险字[1992]28号),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工伤致残享受护理费条件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06号)的有关规定精神,职工工伤或职业病致残后,被鉴定为3级以上伤残,同时具备护理依赖条件的,才能享受

    根据劳动部《关于调整企业工伤全残职工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劳险字[1992]28号),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工伤致残享受护理费条件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06号)的有关规定精神,职工工伤或职业病致残后,被鉴定为3级以上伤残,同时具备护理依赖条件的,才能享受护理费。被鉴定为3级以下伤残,生活尚能自理,不能享受护理费;但是如果伤残程度发生了变化,应按规定由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评定,及时调整伤残等级

    伤残人员护理依赖的具体掌握问题,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鉴定意见,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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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鉴定期,厂里责任也有很大,现在没享受到企业职工因工受伤致
工伤工厂不管,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的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又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向申请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病致残,不能自理,可享受护理费
工伤职工住院,若职工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若是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病致残生活不能自理能享受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律师解答动态
谭彪律师
谭彪律师
4分钟前
应该属于民事纠纷,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退款。
你好,建议谨慎、以防被骗
张仁山律师
张仁山律师
10分钟前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报警处理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4分钟前
网课分期付款本身合法,只要双方自愿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过实践中可能存在诱导分期、利息过高、课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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