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 “其实,像非因工死亡的案子这几年都有发生,企业无责但愿意从人道角度给予补助,但在具体补偿的数额上与死亡员工家属的要求有比较大的差距。”环渚乡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7月初,一名19岁的男子 [被屏蔽广告] 在环渚乡一河道洗澡时溺水身亡,死者是趁暑假在一家企业打工,下班后到厂外的河里洗澡发生意外。“事情发生在工作时间之外,厂区之外,应该是属于典型的非因工死亡!”环渚乡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企业应该负责死者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此外,企业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也可根据自己的实力给予相应补助金。可在双方谈判时,差距却非常悬殊,死者一方曾提出30万元的赔偿要求,对此厂方显然无法接受,调解也一度陷入僵局。
其实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该所也遇到过这样的案例,一位喜欢喝酒的工人被发现死在厂外的住处,后经证实为猝死,事情也经过劳动部门确认为非因工死亡。考虑到死者家庭非常困难,家属连前来调解的路费都有困难,在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厂家在负责死者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外,另外再给予死者家属近3万元的补偿。
“其实我们在调解的时候也会参照之前的案例,而企业在无责的前提下,支付高额的补偿款显然不现实。”环渚乡司法所的黄忠民告诉记者,调解最终以厂方补助对方7万元结束。家属失去亲人的悲痛可以理解,但在非因工死亡的事故中,家属往往忽略了当事人其实应该负最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