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请假不批算旷工吗

更新时间:2021-07-06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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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很多人在春节的时候一般会提前两天请假回家,有时候可能企业的工作量比较大的话,去请假的话是不会得到批准的,而有的人没有批准的话可能也不来上班了。那么,春节请假不批算旷工吗?下面就有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

春节请假不批算旷工吗

  一般情形下,请假未批准缺勤属于旷工,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但劳动者缺勤是因为不可抗力、见义勇为、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应当除外。劳动者请事假,是因为个人私事而请假,没有特别的情由,用人单位有权不予批准。劳动者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请事假为准,不出勤的,应按旷工处理。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即属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

春节请假不批算旷工吗

二、

什么情形下不能享受年休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

请假不批不去按旷工处理合法吗

  对于事假,法律规定并不多;属于双方协商解决的范畴,你有必须请假的理由,如果对方没有相应的不给你假的理由,直接按旷工处理,是违法的;对方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有过错时,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春节请假不批算旷工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春节请假不批的话一般是算旷工来处理的,因为必须得到批准才可以不来上班。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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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说了请假不批算旷工吗?
算旷工。若请假未批,应及时与上级沟通,说明情况并尝试补充请假手续。若情况特殊,可提出协商解决方案。若已造成旷工事实,应主动承担责任,与单位协商处理。
请假公司没批算我旷工辞退我
员工请假不批,若劳动者的请假理由或者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通常是算旷工的。然而,如果请假符合规定且具备正当理由,用人单位不批准算旷工则可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用人单位有义务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以确保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并履行劳动义务。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原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因法律条款规定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或者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同样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请假领导不批算旷工吗,怎么规定的
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 劳动者请事假,是因为个人私事而请假,没有特别的缘由,用人单位有权不予批准。 2. 劳动者缺勤因为不可抗力、见义勇为、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应当除外。 3. 劳动者请事假,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者旷工不上班,用人单位算劳动者旷工是合法的。 4. 劳动者是病假,且有医院的病历以及住院证明,如果用人单位算劳动者旷工,则是一种违法行为。 5. 劳动者无故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赔偿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这些情形包括: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同时,劳动者在出现以下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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