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哺乳期女员工是否需支付双倍赔偿金

更新时间:2019-02-22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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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解除哺乳期女员工是否需支付双倍赔偿金员工韩女士在哺乳期内被免职,虽然公司单方面提出证据说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过,日前经法院审理后,公司被判双倍支付赔偿金及补偿金共计4万余元。韩女士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于2008年6月30日到期。2007年11月18日,韩女士生了

    解除哺乳期女员工是否需支付双倍赔偿金

    员工韩女士在哺乳期内被免职,虽然公司单方面提出证据说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过,日前经法院审理后,公司被判双倍支付赔偿金及补偿金共计4万余元。

    韩女士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于2008年6月30日到期。2007年11月18日,韩女士生了一个孩子。8个月后,公司发出公告通知说,韩女士自2008年7月1日起,不服从公司要求到行政楼工作的正当安排,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决定免去韩女士的职务。

    2008年年底,双方经仲裁无效后上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主张韩女士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证据不足。虽然韩女士的劳动合同到期,但履行期限内韩女士尚处于哺乳期内,根据规定《劳动合同》的履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2008年11月17日止。根据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对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

    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可开除

    公司说,韩女士是公司管理部总务课员工,原办公地点在公司的行政楼。在韩女士怀孕待产期间和生产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司考虑实际情况,曾允许韩女士在宿舍办公。2008年6月起,公司曾多次通知韩女士回行政楼办公,但她都不配合。2008年7月4日公司召开会议,明确7月7日起韩女士的办公地点为公司行政楼,工作职责不变,韩女士必须按公司的规章制度要求刷卡上下班,否则将按人事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结果韩女士还是没有服从安排,公司认为韩女士违反规章制度,因此开会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韩女士辩解说,公司让她在宿舍上班,不是特殊照顾,而是工作安排,此后公司根本没有调动工作,她一直在宿舍上班从来没有旷工。

    实际上,韩女士怀孕后公司就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先是降低她在生育、哺乳期间3个月的工资,随后又以“连续旷工三日以上,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借口,免去职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韩女士还在哺乳期,她认为公司的解约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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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吗
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哺乳期间,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拒绝赔偿双倍。如果不同意其赔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47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哺乳期调岗降薪双倍赔偿金
法律分析:哺乳期调岗降薪依法进行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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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家长银行卡因司法原因冻结,孩子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您好,您这边打算诉讼吗
吴丁亚律师
吴丁亚律师
23分钟前
你好,向当地林业或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养殖许可。
吴丁亚律师
吴丁亚律师
26分钟前
你好,可能涉嫌帮信罪,可以及时报警处理。
陈曦尧律师
陈曦尧律师
27分钟前
如果是一人公司,且资金混同的话,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两人以上股东,股东仅在出资额限度承担责任
杨国丰律师
杨国丰律师
28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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