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更新时间:2019-02-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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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01年8月,郑进入广告公司工作。2002年11月,双方续签5年期限的。合同约定郑的工作岗位为市场部门主管,月薪2000元。合同补充条款约定,甲方根据乙方在公司的业绩,考虑到乙方实际的困难,甲方补贴乙方5万元用于购房。甲方自2003年4月15日起每月补贴乙方1100元。合同

2001年8月,郑进入广告公司工作。2002年11月,双方续签5年期限的。合同约定郑的工作岗位为市场部门主管,月薪2000元。合同补充条款约定,甲方根据乙方在公司的业绩,考虑到乙方实际的困难,甲方补贴乙方5万元用于购房。甲方自2003年4月15日起每月补贴乙方1100元。合同的有效期自2002年11月6日起到2007年11月5日为止。2004年5月起,广告公司连续4个月没有支付郑房帖。公司作出这一决定的理由是郑在工作中有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几个重要的大客户流失,一年内有5笔应收帐款要不回来,已经成为呆帐,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等。但是,郑在认为房帖是自己应该得到的劳动报酬,并且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如有失职行为就可以扣除房帖。郑于2004年9月25日向区劳动申请仲裁,除要求解除与广告公司的劳动关系外,还要求广告公司制支付欠负的5个月房帖合计5500元,支付其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评析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个体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如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解约经济补偿金。但是实际中经常发生由于用工单位违约在先,如未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致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郑与广告公司的主要争议焦点也在于此。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资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本案中,郑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主要是其认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支付其房帖,而该笔房帖是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郑应该得到的劳动报酬。故郑解除与单位劳动合同符合上述规定中可以取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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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竞业禁止协议中在职内的经济补偿有什么时候支付吗
竞业禁止的经济补偿金是按月进行支付的,而支付的期限由竞业禁止协议约定,没有约定的,最长不超过2年。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方案咨询
您好,非法解除您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处理。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怎么算?
您好,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律师解答动态
你已经告知他妈妈,这很好。不过从保障安全角度,建议报警。毕竟情况紧急,报警能让有能力处理这类危机的人
可以一次性补交,需咨询当地社保局具体政策。
根据《劳动法》,提前离职也应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公司规定无效。建议您维权。
您好,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向法院起诉解决,要求赔偿损失。
您好,离婚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向法院起诉离婚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15分钟前
根据《合同法》,若未签订书面协议,您有权要求退还未消费部分的费用。建议先与对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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