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该不该计算经济补偿金?

更新时间:2012-12-26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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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例:我是一家企业的技术主管,我于2002年5月进入该企业工作,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后,与这家企业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2年8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今年六月,这家企业因调整产品结构发生重大调整,书面通知我双方劳动合同于七月份解除。我也同意与企业解

  案例:

  我是一家企业的技术主管,我于2002年5月进入该企业工作,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后,与这家企业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2年8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今年六月,这家企业因调整产品结构发生重大调整,书面通知我双方劳动合同于七月份解除。我也同意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在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上与企业发生了分歧。因为根据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上面约定如果因客观情况变化企业单方解除合同的,企业应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间ÿ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余下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因此我企业人力资源部认为该我的工作时间为十一个月,即从2002年8月1日起算,三个月的试用期不应计算在工作时间内,故企业只给予相当于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我想咨询一下:我的试用期也是为这家企业工作,可以作为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吗?

  评析:

  你企业人力资源部的观点是错误的,试用期应当作为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即企业应给予你相当于你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用人单λ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时间,它是整个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因此你的工作时间应包括三个月的试用期,即工作时间为一年零二个月。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二条、四十二条和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λ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λ工作年限,ÿ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可企业与你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因客观情况变化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公司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间ÿ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余下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因此企业应给予你相当于其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试用期被辞退,公司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杨小姐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出版公司工作,与其签订了一份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从2004-1-1到2004-3-31,在2004-2-15公司突然向杨小姐发出了辞退通知,告知杨小姐工作表现不理想,不符合¼用条件,要求其立刻办理交接手续。杨小姐很无奈,只好办理了交接手续,到了月底,公司û有发放工资,杨小姐到公司讨要工资,公司只给了其半个月工资,杨小姐不服,向劳动法律师咨询后向劳动部门提起了申诉,最后仲裁委员会不仅支持了其δ支付的工资,还给了她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评析:在此案中劳动者由于通公司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根据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其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因此公司在2004-2-15日辞退员工的日期已经过了试用期,因此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离职时公司û有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公司应该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在日常生活中,劳动者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时间限制,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相关知识:

  用人单λ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

  (一)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λ需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有如下情形:

  1、用人单λ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强行给员工“放假”、“停工”,可视为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2、δ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δ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3、δ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λδ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δ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λ的规章制度Υ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δ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规定。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是用人单λ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Σ,使对方在Υ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λ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λΥ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意:劳动者根据用人单λ以上Υ法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通知用人单λ。

  7、用人单λ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λΥ章指挥、强令ð险作业Σ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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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按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一般理解是实发工资,加加班费可做计算,社保部分扣除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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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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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分钟前
你好,你有什么事需要解答
你好,衣服是多少钱?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有质量问题是应该给退的,
你好,你的问题诉求可以跟我讲
孟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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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出借人主张的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等合计均不能超过年利率24%,对于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
赔多久钱需要我们调查清楚案情才能计算出来
先看你们之间是否签订了装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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