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可支配收入是一个统计上的概念,它和居民收入是有差别的。通俗地讲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能够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只是居民收入的一部分,是比较大的一部分。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比如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扣除的这些缴纳是按照国家的税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住户必须缴纳的。
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的所得税 -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家庭人口
1、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
2、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
3、烈士褒扬金
4、烈士一次性抚恤金
5、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6、(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云南)
7、非法用工死亡一次性赔偿金
8、非法用工死亡丧葬补助等其他补偿金
9、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
《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一条
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方法》第六条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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