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签不需要写辞职报告。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此时,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劳动者所任的职务自动罢免,故无需写辞职报告。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到期不续签时,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而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1、劳动关系的存在不以劳动关系的签订为必要条件。
虽然我国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却不以劳动合同的签订为准,而是以用人单位的用工事实为准,也就是说,即便用人单位未及时和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仍实际在用人单位上班,那么双方依然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劳动事实满一年,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同时,为了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诸多法律责任,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再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则可能导致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两种法律责任。
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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