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地单位拒不复垦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2、截留征地补偿款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找法网 2017-05-10 18:25
非法占地就是没有合法征收及用地手续,批准手或违反批准文件的要求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非法占用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用地单位拒不复垦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2、截留征地补偿款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对于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处罚,根据1998年《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这一条款在实践当中的可操作性有待加强。具体关于非法占地建宅行政处罚的法律适用问题可以看下文的具体内容。
如果土地被非法占用了,该如何处罚呢?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占地是一种在没有法律规定或正规合法的政府目的下,擅自将土地作为其他所有。在现如今城市化的发展下土地的用途也在不断地改变,对于非法征地这种现象也越来越普遍与严重,那么法律上对于这样的行为是怎样处罚的呢?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住宅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必要时也可以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法律解答
Q:我承包了村委会的机动地已经十八年了,但是没有承包合同,经多年的经营,土地比原来的多了,有人说我是非法占地,大队要收回,我该怎么办?
A:建议签订承包协议
A:温馨如没有改变土地用途的,一般是有效的提示:回答即可得2分,答案被当事人采纳则获得悬赏分以及奖励10分。如没有改变土地用途的,一般是有效
法律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回复,马上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找法网,中国知名的法律咨询网站,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CopyRight@2003-2025 findlaw.cn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 广州网律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22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ICP备1023128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66-2035 举报邮箱:law@find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