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12-12 10: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发布部门: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荆政办发[2005]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的招标投标工作,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统一招投标市场,市政府决定成立

发布部门: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荆政办发[2005]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的招标投标工作,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统一招投标市场,市政府决定成立荆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依法对全市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管理。为使荆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尽快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要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荆州城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含房屋、市政、园林绿化、装饰装修工程等)和专业工程项目(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环保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其配套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产权交易、土地拍卖以及其它需要政府重点监督的公共权益与服务等竞标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审查项目招标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负责项目招标条件和招标资格的审核;负责全市招标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招标信息发布的统一管理;负责全市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管理;负责受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举报投诉,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各县(市)招投标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荆州城区招投标市场实行“同城合一”,沙市区、荆州区、荆州开发区及市直各部门不设招投标交易市场。荆州市城区范围内的凡国家和省、市规定应进行招标投标的交易活动都必须在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内公开进行,实行市场化运作,由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依法实施监督。?

  三、市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建设、水利、交通、卫生等部门要严格按职能配置开展管理工作,防止违反程序、职能交叉和重复管理现象。凡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项目,必须先取得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的发包确认手续;凡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土地拍卖、产权交易等活动需持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或交易确认书,方可进行交易。上述项目在招投标活动和交易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由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首先进行稽查。?

  四、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要按照优化工作环境、精简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廉政建设的要求,建立公开透明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办事纪律,公布收费依据和标准,规范行政行为和服务行为,加强交易服务设施建设和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为招投标市场参与主体、中介组织和监管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便捷、优质服务。设立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立统一的招投标市场,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深化机构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服从改革大局,凡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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