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挂失耗时20分钟5万元蒸发 银行因过赔偿1万
更新时间:2011-01-21 08: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当舒某意识到自己的银行卡被调包后,他立刻报警,随即拨打银行服务热线。多次拨打后,用时7分钟才成功转入人工服务系统,整个挂失过程耗时近20分钟。此时,舒某银行卡内的5万多元早已被转走。舒某认为银行的安全体系缺陷造成了自己的损失,诉请法院判令银行赔偿50%损失
当舒某意识到自己的
银行卡被调包后,他立刻报警,随即拨打
银行服务热线。多次拨打后,用时7分钟才成功转入人工服务系统,整个挂失过程耗时近20分钟。此时,舒某银行卡内的5万多元早已被转走。舒某认为银行的安全体系缺陷造成了自己的损失,诉请法院判令银行赔偿50%损失。广州市中院日前作出终
审判决,银行需为此赔偿舒某20%的损失。
存款时遭盯梢卡被调包
2006年7月4日下午6时许,舒某来到中国工商银行番禺区百越支行,在ATM柜员机上分7次将5.19万元现金存入银行卡。此举引起了几名游荡在大厅内的陌生男子的注意,其中两个人在舒某操作存款业务时,紧随其左右。当舒某确认最后一笔存款数额时,一男子突然说了句“钱掉了”,舒某赶紧低头寻找,几乎同时,另一名男子趁机将一张银行卡插入了柜员机。之后,舒某看到“自己”的银行卡已吐出便拔出,身旁的男子强行将其挤出,意识到状况的舒某走出大厅后立刻报警。
根据银行存款记录显示,舒某存入最后一笔钱的时间是6点58分,然后他便拿着不属于自己的银行卡被强行挤出。几乎在同时,6点58分,舒某的银行卡被修改密码,7点02分转账5万元现金,7点03分提取现金1000元。6点59分,舒某报警,在7点02分钱款尚未被操作时,他呼入了银行自助语音系统,直到7点09分才转入人工服务,7点21分转入人工坐席,7点23分办理挂失才成功。
银行语音系统存在漏洞
舒某认为,是银行的安全体系缺陷令其蒙受损失,因此诉请法院判令银行赔偿50%的损失。
番禺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本案中,自助银行大厅各柜员机之间距离很近,仅相隔一米左右,中间没有防护栏或者隔离带。虽然有监视系统,但无人监视,仅有录像记录,使
犯罪分子可以肆意在自助大厅内作案。而银行自助语音系统拖沓、冗长,缺少为储户特别服务的紧急应急措施,使储户丧失了挽回损失的机会。但舒某使用柜员机存入大笔款项,自身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是造成其损失的主要原因。因此判令舒某自负80%的责任,银行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10200元。
舒某提起
上诉,他认为,自助服务大厅各柜员机之间的距离过近、没有设置防护栏,才是真正导致其损失的主要原因,应该承担50%的损失。
广州市中院审理认为,舒某将不法分子的卡误认为是自己的卡,致使不法分子顺利修改密码和提走存款,因此,舒某本人有主要过失。至于争议较大的柜员机间距问题,法院认为,目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柜员机摆放的位置以及间距,由此不能认定自动柜员机的安全防范系统存在缺陷。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我在中国银行信用卡欠款3万3千从2月份到现在以还2万但是银行还是报警了,警察给我3天时间处理完不然抓
银行可能起诉你,尽快借钱还款吧。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卡片并将卡主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有可能起诉卡主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你属于第四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