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补偿办事程序
更新时间:2011-03-30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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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申请工伤补偿办事程序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深圳律师网一、申报员工因工伤(亡)的,用人单位、员工或家属应当在医疗终结或伤残程度(等级)鉴定(或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后三十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办理补偿事宜。逾期末办理的,工伤保险管理机构不予补偿,有
申请工伤补偿办事程序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深圳律师网
一、申报员工因工伤(亡)的,用人单位、员工或家属应当在医疗终结或伤残程度(等级)鉴定(或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后三十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办理补偿事宜。
逾期末办理的,工伤保险管理机构不予补偿,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员工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员工或家属办理补偿手续需提供如下材料:《深圳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深圳市工伤职工自愿不做医务鉴定保证书》、工伤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社保部门印制的收款收据等,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员工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或家属办理补偿手续需提供如下材料:有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需提供工伤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社保部门印制的收款收据,有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的身份证或小孩的出生证、户口本、家庭成员的从业及经济收入证明材料,有婚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等。
二、受理如材料不全的,工伤保险部门出具《补齐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如单位、员工或亲属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材料齐全,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收文回执》给申请人。
三、补偿对符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部门根据有关材料,通过电脑系统核算出该员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
如工伤医疗费和各项补偿额累加超过业务经办人员被授予的审核权限时,经办人员需逐级呈报相关上级领导核准。
经逐级核准后,经办人员给用人单位、员工或家属打印出《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处理决定书》、《深圳市工伤保险基金偿付核定单》,并通知财务部门将偿付金额转帐支付给用人单位或员工。
伤残等级为1~4级的非深圳户籍员工,确有特殊困难要求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和护理补助费)等工伤保险待遇的,经书面申请,工伤保险部门可与其签订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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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工伤认定后赔偿程序
1、在《工伤认定书》生效及医疗终结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参保单位向工伤保险科申领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科根据《山东省医疗、工伤药品目录》等核发待遇。伤保险参保职工工伤伤残待遇申请材料:《东营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医疗终结通知书》、生效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伤职工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户籍证明;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医疗终结申请;提供生效的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劳动能力鉴定费收据。
注意办理时限: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自被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关于工伤鉴定程序及相关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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