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信托法律常识

更新时间:2015-10-12 15: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公益信托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使整个社会或社会公众的一个显著重要的部分受益而设立的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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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私益信托与公益信托?

  委托人为自己、亲属、朋友或者其他特定个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信托,是私益信托。私益信托可以是自益信托或者他益信托。委托人为了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的利 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而设立的信托,是公益信托(类似于英美法系国家的慈善信托)。公益信托只能是他益信托。设立公益信托不得有确定的受益人,只能以社会公 众或者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公众作为受益人,并且必须得到税务机关或者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批准或者许可。

  2、公益信托具体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六十条 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

  (一)救济贫困;

  (二)救助灾民;

  (三)扶助残疾人;

  (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

  (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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