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行个体财务等级偏弱
更新时间:2012-01-03 23: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国内权威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日前发布的两项最新评级结果显示,国有商业银行的综合财务实力级别依然较佳,但是在个体财务实力评级方面则被股份制商业银行占据优势。继今年4月对国内15家银行的综合财务实力进行了主动评级后,中诚信国际日前对其中12家已公布2003年年
国内权威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日前发布的两项最新评级结果显示,国有
商业银行的综合
财务实力级别依然较佳,但是在个体财务实力评级方面则被股份制商业银行占据优势。
继今年4月对国内15家银行的综合财务实力进行了主动评级后,中诚信国际日前对其中12家已公布2003年年报的银行进行了跟踪评级,结果表明12家银行中有11家银行的综合财务实力等级维持不变,分别为:国家开发银行aaa、中国工商银行aaa、中国建设银行aaa、中国银行aaa、交通银行aa、招商银行aa、上海浦东发展银行aa-、中国民生银行a+、兴业银行a、华夏银行a-、中国光大银行bbb+。
此次深圳发展银行综合财务实力等级由bbb+调低至bbb。对此,中诚信国际指出,2003年以来,由于深圳发展银行在
资产质量、盈利能力、流动性和资本充足性方面均出现恶化迹象,加之
国有股权转让后,其获得外部支持的可能性和力度降低等因素,因此该行的综合财务实力等级被调低。
值得注意的是,中诚信国际与此同时还首次公布了国内14家银行在不考虑外部支持因素下的个体财务实力评级结果。该评级结果显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个体财务实力等级均低于其综合财务实力等级。
14家银行的等级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ai+、中国银行ai、中国工商银行bbbi、中国农业银行bbi、招商银行aai、上海浦东发展银行aai-、中国民生银行ai+、交通银行ai+、兴业银行ai、华夏银行ai-、中信实业银行bbbi+、中国光大银行bbbi、深圳发展银行bbbi、广东发展银行bbi。
据介绍,个体财务实力评级考虑了影响银行自身信用质量的外部环境、运营因素、内部风险管理及财务因素,而未考虑银行可能获得的外部支持,等级的高低反映了银行自身财务实力的强弱。
中诚信国际强调,四大国有银行综合财务实力等级之所以大大高于个体财务实力等级,是因为前者不仅考虑了银行自身的财务实力状况,还充分考虑了该银行获得来自所有者、政府等外部支持的可能性和力度。四大国有银行因其在中国
金融业中的重要地位以及目前的国有股东背景,已经并可能继续获得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因此,在这些银行完成市场化改革之前,其综合信用等级可以达到国家信用等级。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最新商业银行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