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视安全必致事故
在40多摄氏度的高温下,爬上摇摇晃晃的脚手架,却看不见明显的安全标识、标记;露天作业的工人没有穿防刺鞋,就在散落着钉子的工地上行走;几幢在建的小高层尽管装有安全网,但不少地方已被撕开一道道大口子……
这是笔者不久前在某市一个占地10多万平方米的建筑工地上看到的情景。而现场的一位安徽籍民工坦言:“这比其他一些连安全网都没有的工地要好多了。”
在另外一个工地上,笔者看到的场景确如安徽籍民工所言:从在建建筑物上部散落的石块、尘土,时不时地从没有安全网罩护的脚手架上溅落下来,地面工人有的甚至连安全帽都不戴,只管忙着操作自己的物件......
建筑业是我国安全事故的频发领域,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统计,今年5月19日至25日的一周内发生的安徽建筑企业有一个最低利润空间。
其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国家在已经出台《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应及早制订符合建筑业实际情况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为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在法制的轨道上发展创造条件。
第三,为了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费在施工过程得以真正落实和正确使用,根据建筑业市场和建筑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政府部门应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安全技术措施费的落实和使用作出强制性规定。一是要明确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发包时应当将安全技术措施费单列,不参与施工投标竞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措施费的有关内容,从源头上保证该项费用的落实有据可依。二是规定措施费应当包括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措施费的具体内容及其在各类建设工程造价中所占的比例。三是要明确施工企业应当将措施费全额用于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不得挪作他用。四是要明确违反该规定的处罚措施。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