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电工私自接线,电源箱带电人亡

更新时间:2011-03-17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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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生事故日期:1987年8月15日8时45分。发生事故地点:二电厂工程施工现

发生事故日期:1987年8月15日8时45分。
发生事故地点: 二电厂工程施工现场。
  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
  伤亡情况:死亡1人。
  事故简要经过:
  小予制厂的班长对民工党xx说,等一会接电源时去找电工。但党xx没有找电工,而是私自给移动式铁壳电源箱接线。当其一手扶电源箱壳体,一手插振捣器插头时,因箱体带电,触电跌倒,面部朝上,脚穿布鞋,躺在刚下过雨的地上,电源箱压在其胸部。党xx(男,21岁,本工种工令四个月)因时间过长,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⑴党xx不听班长指挥,违章作业,非电工私自接线,把从铁壳电源线上引出的黑色(电工为零线做有标记)零线错误地接到“C”相火线上,造成铁质移动式电源线外壳带电,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⑵对民工安全教育不够,要求不严,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预防措施:
  ⑴严格施工用电管理,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⑵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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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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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学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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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学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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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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